镇海教师资格认定确认地点
一、现场确认地点
镇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
(资料图片)
二、确认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随带材料
①户口簿、有效居住证(《居住登记回执》等不可作为此项证明材料)、学生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地部队单位人事证明(以上任一证件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复印于本人档案并盖有保管部门公章的在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⑤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⑥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打印件(由申请人本人通过“浙里办”,向户籍、居住证等所在地派出所在线申请,详见附件二:申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提示)
⑦与网报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一张用于体检表,一张用于教师资格证书)。
⑧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提供的体检表上必须有主检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及体检医院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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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申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操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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